为多岗位锻炼政法干警,提升政法队伍实际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维稳工作挂职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 全市政法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挂职锻炼安排
1. 挂职岗位: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和反邪教协调科科员1名;
2. 挂职时间:1年。
三、组织实施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12月3日前推荐挂职人选,填写《挂职锻炼推荐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委政法委审核。市委政法委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挂职锻炼人选。
四、人员管理
1. 挂职期间,不改变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2. 挂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开展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在挂职期间不能胜任岗位或严重失职、违反工作纪律或制度的,市委政法委将及时向派出单位反馈,取消其挂职锻炼资格。
3. 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由市委政法委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4. 挂职锻炼结束后提交挂职总结,对挂职岗位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周 琴;联系电话:57153323;
邮 箱:zfw_zgk@ks.gov.cn。
附件:挂职锻炼推荐表
中共昆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推荐挂职锻炼人员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