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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维稳工作挂职锻炼的通知
[查阅次数:5790次]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为多岗位锻炼政法干警,提升政法队伍实际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政法系统开展维稳工作挂职锻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锻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 全市政法系统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挂职锻炼安排

1. 挂职岗位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和反邪教协调科科员1名;

2. 挂职时间:1年。

三、组织实施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123日前推荐挂职人选,填写《挂职锻炼推荐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委政法委审核。市委政法委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挂职锻炼人选。

四、人员管理

1. 挂职期间,不改变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2. 挂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开展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在挂职期间不能胜任岗位或严重失职、违反工作纪律或制度的,市委政法委将及时向派出单位反馈,取消其挂职锻炼资格。

3. 挂职人员在挂职期间由市委政法委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4. 挂职锻炼结束后提交挂职总结,对挂职岗位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周  琴;联系电话:57153323

   zfw_zgk@ks.gov.cn

附件:挂职锻炼推荐表

中共昆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1125

附件:推荐挂职锻炼人员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