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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市镇适应性帮扶社区服刑人员有成效
[查阅次数:917次]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2017年3月25日下午3点刚过,周市镇司法所一名工作人员便准备出发至附近小学接送社区服刑人员方周(化名)的儿子放学,“方周因身体不适,昨晚已经连夜住进医院,因为她家庭情况特殊,所以我们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帮助她接送孩子上下学。”周市镇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解释道。

   2014年,方周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7年,方周至周市镇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犯罪之前,方周是中共党员,任职公司高管,社会地位较高,经济条件良好,家庭幸福。入狱后,方周失去工作,被除去党籍,在狱中又与前夫协议离婚,生活事业均跌至谷底。方周入狱时其子年幼,父母均已年过花甲,对儿子的亏欠,对父母的愧疚,导致其精神一度非常压抑。

   2017年2月,她在第一份思想汇报中写到,“终于回家了,每天都可以看到儿子,但我心里很愧疚!”

   为此,周市镇司法所在充分调查评估后,制定了针对方周的社会适应性帮扶3步走计划——第1步关爱其家庭、第2步帮助其就业、第3步重塑其心理。司法所通过代替接送孩子、医院关心慰问、联系部门帮扶、鼓励参加应聘、组织亲人座谈等方式,逐渐带领方周迈出“从零开始”的心理和生活双重困境。

   今天的方周已经是一家外资企业的销售助理,年薪达10万元。在事业上她慢慢找回曾经的自信,在家庭里,她也与儿子、父母冰释前嫌,相处融洽。

   2017年10月,方周的思想汇报中有这样一段话:“还有两个月就解矫了,心情很好。我珍惜现在的生活,感恩司法所对我的帮助,我刚刚在居委会报名参加了社区志愿服务队,今后我也会努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适应性帮扶”是指“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过程中,根据两类人员特有的生活困难和心理问题,制定并实施社会适应性帮扶计划,积极帮助特殊人群重返社会。”

   今年以来,周市镇司法所制定实施社会适应性帮扶计划23次,涉及社区服刑人员19人次,在对特殊人群的引导和教育中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