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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院对“老赖”实施强制执行
[查阅次数:5214次]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5日]
      8月24日上午,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动6辆警车20余名执行法官、法警,兵分三路奔赴我市南区、东区和北区,对34起案件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
  上午10点,记者跟随洪文林法官带领的南区小分队来到锦溪镇富民工业基地,该基地内A5厂房与C1厂房的被执行人因拖欠厂房租金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仍然占有使用厂房并进行生产经营。执行队员来到A5厂房,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高某拖欠的是2014年至2015年的房租,加上诉讼费和执行费,共计56808元。由于高某并不在现场,执行法官电话联系要求其尽快履行或提供履行方案,否则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公司财产进行查封。
  在等待高某的过程中,执法队员来到相邻的C1厂房,找到另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郭某,由于郭某一时无法拿出现金,执法队员让其对企业财产进行申报。最后,郭某签订了和解协议,承诺在本月底前将拖欠一年的房租以及诉讼费、执行费共计35185元缴清。为防止其不主动履行,洪文林及其他执法人员对工厂内的机器设备进行了查封,若逾期不支付,法院将对这些设备进行拍卖。与此同时,第一家被执行企业传来好消息,高某因事不能立即到场,但他的员工带着现金赶回企业,当场把欠款缴清。
  据了解,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主要针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与申请执行人生存、生活利益密切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截至记者发稿时,现场执结到位款项1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