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巴城镇组建镇级法治宣传员队伍
[查阅次数:7995次]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4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精神,结合巴城镇“四为一提”民生工程以及镇“七五”普法规划,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专业普法人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巴城镇组建了一支专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员队伍。
      该宣传员队伍由巴城镇政法办、信访办、司法所、交巡警中队、巴城法庭、检察室、巴城派出所、正仪派出所等政法成员单位推荐的共15人组成,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员,既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也要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心强;更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宣讲能力。
      下阶段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认真制定巴城镇法治宣传员宣传计划,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全镇统一活动与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建设,进一步优化了巴城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资源和队伍配备,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执法、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群众监督,改善执法、司法环境,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园区、办事处、村(社区)配合做好广大群众和企业员工的宣传发动工作,协助宣传队伍做好辖区内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电子阅览室等平台,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同时,充分动员思想好、作风正、素质高,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在校学生和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复员军人)加入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通过发展志愿者的方式,组建专、兼、群相结合的高素质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社会性、群众性、常效性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