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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法院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查阅次数:8511次]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7日]
       为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做”要求,推动“从严治党”落地生根,近日,昆山法院制定了《关于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以积分的方式进行,让过去对党员先进性、优秀度的“模糊界定”有了“量化指标”,突出从细规范、从严管理,为党员干警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树立了新标尺、注入了新动力。
       据了解,积分细则包括基础积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3大类,涵盖争创佳绩、服务群众、遵纪守法等23项具体细则,考评对象为法院在职在岗全体党员。积分记录由各党支部具体实施,报机关党委审核,并在季度末“亮晒”单季积分,年末“亮晒”四个季度总积分及年度积分平均值,党员年度积分平均值将作为民主评议、评先评优、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办法特别规定,对于积分靠后的党员,将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对于态度消极、组织观念缺乏,不珍视党员身份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