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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有梦,只为法治信仰——记2016年昆山最美普法人物周春晓
[查阅次数:5909次]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7日]

   法律是威严的,也是温暖的,它承载着法律人的法治信仰,也守护着所有人心中美好的梦想。昆山市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助理、2016年昆山最美普法人物周春晓让青春在绽放中播撒法治梦想的种子,让法治梦想茁壮成长、呵护明天。

       不忘初心 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

      “梦想是一树一树的花开,而法治正是让梦想落地生根的土壤。”这是法律科班出身的周春晓最喜欢的一句话,这也为她在实现成为法律人的路途上提供了源源不断奋发向前的力量。

      九年前的夏天,周春晓怀着成为法律人的渴望填报了山东大学的法律专业,四年后她又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苏州大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七年的科班学习,不仅丰富了她的学识,也让她与梦想更加的接近。2013年,研究生毕业后,周春晓顺利考入了昆山法院。

       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是周春晓的梦想。初到法院,繁重的工作任务让身为法官助理的周春晓一时不知所措,但她很快调整心态,逐步适应工作节奏。一个月后,周春晓对收案审查、开庭准备、庭审记录、文书送达、卷宗装订等各项工作已驾轻就熟。“春晓不仅法律知识扎实,还有聪慧的头脑和吃苦耐劳的勇气,工作起来简直就是个‘女汉子’,真的让人佩服!”昆山人民法院少年庭法官黄福玲感慨地介绍道。

       很快,周春晓就能够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进而帮助其他同事共同提高,同时,她还积极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中,甚至还可以为承办法官草拟法律文书。面对大量不懂法律的案件当事人,周春晓除了耐心解答他们的法律疑问外,也让她对法律工作有了新的见解。

        立志普法 挽救迷途未成年人

      “法治可以成为一个梦想,可以成为一种信仰,但首先我们要播撒法治的种子,让它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这是昆山法院“法官妈妈”纪珍多年坚持的理念,她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放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而这种理念也深深地影响着周春晓。

       2013年,昆山人民法院少年庭审理一起案件,让周春晓触动很深。李强(化名)和张宁(化名)均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一次,李强觉得无聊,便和张宁商量一起去偷东西找点刺激。两人模仿电影中的情节,购置了面具、手套、喷气灯等作案工具,还对选中的作案地点进行踩点。案发当日凌晨,两人先后对两家店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盗取运动自行车两辆及现金若干,并破坏了店内的安保摄像头。本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不料没几天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李强和张宁如实供述了犯案经过,并表示非常后悔,两人父母也对失主进行了积极退赔,获得失主谅解。后来,检察机关指控李强、张宁犯盗窃罪,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让周春晓深深地领会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对未成年人来说,因他们自身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认知水平较低,一旦缺乏法治教育,往往会走上歪路。在“法官妈妈”纪珍言传身教和手把手地带领下,周春晓成为一名普法新星。

       打造品牌 让法治宣传寓教于乐

  2013年年底开始,周春晓加入法院校园普法宣讲团,开始在我市各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她也被学生们亲切地称为“春晓姐姐”。

  2014年3月,昆山法院成立了“春晓姐姐讲法律”普法宣传品牌,以校园为主要阵地,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为了避免法律知识的枯燥,让学生乐于学法、自觉守法,周春晓在摸索中创立了一套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普法新模式。首先,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她设计了“身边的法律”“远离校园意外伤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贴近实际的课件,坚持自己写教案,保证课件和讲稿的原创性,并在课件中融入精心制作的PPT、视频、卡通flash等素材。其次,在授课过程中,她给青少年学生们讲故事,一起互动做游戏,充分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吸引其踊跃参与到普法活动中,让学生们在欢乐的课堂氛围中了解法律法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此外,她还参与制作校园普法宣传手册,将典型案例改编成通俗易懂的小故事,并搭配漫画,汇编刊印,在昆山市各中小学中发放万余册。

      “春晓姐姐讲法律”品牌成立以来,周春晓已在我市各中小学、职业中专、爱心学校以及社区等开展法治专题教育讲座40余场,受教育学生及未成年人父母6千余人次。除此之外,她还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以案释法工作,多次走进市电台栏目直播,与听众直接对话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问题并答疑解惑;在全国、各省、市新闻媒体发表青少年维权工作报道及案例报道累计百余篇;参加我市“反家庭暴力”志愿者团队,与其他志愿者一起奔走街头,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