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弘扬法治精神 培育法治意识
[查阅次数:15540次]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1日]

弘扬法治精神 培育法治意识

“六五”普法巡礼

  2011年国家“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公开、庭审直播、公众开放日等工作,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司法公开是最好的普法

  司法公开是最好的普法。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始终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和推进普法工作的重要手段,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不断创新司法公开举措,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公开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并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移动新闻客户端等载体,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开中央国家机关先河,率先在新浪开通了官方微博。在最高人民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开通当天,“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也独家上线,这是我国首个上至国家级别下涵全国32个省级机构的微博发布厅,包含了2100余个高、中、基层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和示范下,以微博为突破口,2013年开始,全国法院的新媒体建设高歌猛进,司法公开步入“线上”时代。

  微博是一个面向公众的全新窗口,也是进行全民普法的重要平台。

  仅2014年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微博首发或直播了15个重要会议活动、30场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阅读量超过1.05亿人次,转发25万余条,评论2.7万余条,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法律适用等都通过微博进行发布。

  201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获得新媒体传播创新奖、十佳中央国家机关政务新媒体等奖项。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凭借“法官时间去哪儿了”系列报道入选“2014年全国十大政务微信”。

  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网“晒”判决也是普法的一条好路径,每一个案子就是一本教科书,不仅能给公众上好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更能在教育公众中不断约束行为,推动法治社会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率先垂范,于2013年7月1日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目前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网。截至2015年11月1日,全国已有3145多家法院实现了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裁判文书,已公布裁判文书1165多万份。

  2015年3月10日,全国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用白皮书的形式对外推介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做法、成效,在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也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掀开了新的一页。

  庭审直播 以案说法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通过个案审判的公开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司法程序和实体的公正,是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普及法律知识的最佳途径。司法审判程序的公开目的,在于还原司法裁判的形成过程,将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判断的逻辑思路,展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供民众审读、评判并以优良司法判断影响公众法治观念。近年来,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强以庭审直播等工作为主要措施的庭审公开工作,深化普法教育工作效果。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薄熙来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对整个审理过程进行了直播,引起了海内外各界的高度关注。150多条微博,近16万字,直观的现场图片,让数亿人得以“围观”庭审实况,政务微博首次成为大案要案审理中唯一消息来源,中国的庭审公开也步入了新媒体时代。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龙潭河法庭今天在零阳镇鲤鱼桥居委会巡回开庭,公开审理原告某法律服务所与被告郭某某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2015年12月10日上午9时许,随着审判长滕振华宣布开庭,该案庭审视频网络直播同步开通,网民们通过手机、电脑、平板等终端,点击直播链接就可以流畅的收看整个庭审,更直观的感受庭审过程。

  “庭审直播让我对司法程序更加了解了”“以后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才好,犯交通肇事罪太不应该了”“调理很清晰,可以直接宣判了”……2015年11月25日,在与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官方微博庭审直播肖某权交通肇事案互动中,部分网友如是说。

  2015年12月14日上午,广西南宁中院的官方微博@南宁市中级法院悄然进行一场庭审视频直播。这是一起以南宁市政府为被告的土地行政登记案,南宁市常务副市长张文军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短短一个小时的直播,观看量达到7740次。截至12月15日12时,直播结束后的点播观看量也达到9090次。“真的觉得画面很给力”“哇,现在的案件是越来越透明了”,网友们纷纷给庭审直播点赞。网友“满恩V”还说:“在家看庭审过程,学习法律知识方便。”

  其实,庭审公开的探索实践早已在各地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2013年9月16日,在北京大兴摔婴案庭审现场,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对该案进行微博直播。9月18日,江宁女童饿死案在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除媒体旁听庭审外,官方微博@“南京V法院”适时直播了庭审过程……相比于传统方式,利用微博对案件庭审进行直播,相当于法院的“自媒体”,也独辟了以案说法的一条“蹊径”。

  点开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网页,一系列视频直播案件赫然在目,随时点击鼠标,“旁听”全国各地法院庭审的“梦想”就能实现,如今,全国各级法院的庭审直播已经成为司法公开一道亮丽的风景,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通过视频直播庭审8万次,庭审直播已经成为进行普法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意识的一个重要窗口和渠道。

  开放日让公众离法律更近

  一直以来,法院给外界的印象都较为神秘。神秘造成隔阂,破解隔阂的利器唯有开放。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举办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拉近了公众与法院的距离,人民群众纷纷走进法院,亲身感受司法。

  2009年12月4日上午,全国法制宣传日,40位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穿过古木遒劲、史迹遍陈的正义路,走进东交民巷27号,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组织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在浓厚的法治氛围中,大家度过了一个别具意义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公众开放日已经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在“12·4”法制宣传日的“保留节目”,“我相信,只有法官忠于宪法和法律,让法律的力量高过一切权力时,公众才能相信法律、崇拜法律、依赖法律和敬畏法律。这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转型期各种矛盾和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参加过最高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的网络“大V”马晓霖如是说。

  2013年12月4日,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位于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80余名公众代表和媒体记者走进这里,参与了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他们见证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500名法官一起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接受了一次庄严的法治教育。

  这是自2009年以来,国家最高审判机关连续第五年在法制宣传日当天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在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还身体力行,首次利用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了该院审理的奇虎腾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庭审。

  2014年8月27日上午,16个国家的驻华使节走进北京东交民巷27号,参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的专门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开放活动,并旁听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的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与(德国)高仪股份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这次主题开放日是中国最高审判机关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果,也充分显示了中国坚定推进司法公开的信心和决心。

  2015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举行以“走进一巡·感受法治”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部分在粤全国人大代表、第一巡回法庭所在社区居民代表、深圳大学生代表,广西、广东和海南律师代表,香港、澳门、台湾律师和商界代表,媒体代表共70人参加了开放日活动。公众代表随机旁听了在巡回法庭开庭的3起案件的庭审,其中一起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担任主审法官的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首次走出北京并在改革的前沿深圳市举办,也是首次邀请香港、澳门和台湾律师与商业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除了“12·4”宪法宣传日,最高人民法院还开展了针对未成年人等的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最高人民法院,让更多的公众接受普法教育,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与此同时,全国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也在普遍开展,2013年,江西全省法院共组织11515人次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辽宁全省法院共组织2547人次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河北全省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200余次,新疆全区法院共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278次……打开法院大门,法治宣传教育也走出了大门,公众开放日已经成为人民法院进行普法宣传的重要途径。(来源于《法制日报》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