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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实施意见
[查阅次数:6351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9日]
各区镇、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深化法治昆山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更加认可、更加满意的平安昆山、法治昆山,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正司法水平、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关注民生实事等方面入手,着力维护安定有序的治安秩序,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全力提升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治建设水平,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努力做到“两个领先”,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全省领先,法治建设工作全省领先;“三个提升”,即社会治安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达到95%以上。公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达到90%以上。法治建设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达到90%以上。
      三、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健全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各区镇、政法各部门要全面加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各类不安定因素的预警防范和源头疏导工作,优化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工作流程,扎实推进群体性事件的钝化化解工作。加强路面巡逻密度和路面监控,严厉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社区防控,加强小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深化小区技防建设,小区主要出入口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社区群防群治按照32人/万人实现全覆盖。在企业推广安装CK报警装置,完善企业保安管理、培训。加强对公交车盗窃的防范打击力度,市、镇、村公交全面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2.扎实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司法局牵头探索建立由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化调解队伍、专门性调解机构等构成的专业化调解平台,完善公调、检调、诉调等调解对接机制,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各区镇、各部门深入分析研究各类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源、表现的特点、变化的规律,主动、靠前化解转型升级中的各类问题。加快建立社会矛盾的法律表达和反映平台,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大力倡导民意表达的合法性、多样性,建立规范的对话、协商和处理问题等机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
      3.着力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秩序。政法各部门加大“八类”案件、群众关注的民生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刑事技术应用,惩防并举,最大限度降低群众经济损失。公安部门加大“两抢”、入室盗窃、盗窃电瓶车等群众关注的民生案件侦破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无案件小区、社区等创建。充分利用视频侦查等新型侦查手段,推进各类有广泛社会影响案件侦破工作,不断提升违法犯罪活动的遏制力度。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区镇要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维护党的十八大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4.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安监部门、各区镇进一步增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企业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摸底,对检查发现的事故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消防部门加大对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分批组织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宾馆饭店等单位开展消防实战演练,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源头监管、隐患整改、配套建设、执法整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形成责权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能效。
      (二)进一步营造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匹配的法治环境
充分发挥法治调节、引导、组织、管理的功能和作用,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平等、公正、规范、有序的空间和条件。
      1.以提升决策公信力为重点营造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健全各级党政组织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全市法律服务水平,强化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对重大决策实施后进行绩效评估。继续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等各项工作机制,依法规范、有序、长效地推进各项重大决策的平稳进行。
      2.以落实司法为民为重点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主题,妥善地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建立以法律为主要手段进行治理的社会秩序,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深化警务、审务、检务公开,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等问题,以公正树公信,以公信树权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容易发生问题的工作和环节入手,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细化管理规则,严密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质量管理体系,设定岗位职责标准、业务标准和技能标准,确保各项执法活动规范有序。
      3.以推进法治文化为重点营造守法尚法的法治环境。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昆山人”的普法教育。加强市级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作用,利用各类载体和形式,增强普法的双向性和互动性,努力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工作,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以及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工程,打造“亭林法学讲堂”优质普法品牌,加大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一条街等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法治文化艺术节、法治动漫大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全民法律素质,养成公民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三)进一步以法治引领推进各项民生问题的解决
      1.加大法治惠民的力度。加大市级关爱民生法治实事工程各项工作的落实,把实事办好办实,真正达到群众认可、百姓满意的效果。各区镇、各部门要结合地域特点和自身职能,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开展各类法治惠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效。
      2.完善民生事项的公开机制。各区镇、各部门要突出民生事项的公共信息、重大决策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程序,从制度上确保公开的规范有序。要坚持开门办实事,让民生实事在阳光下运作,通过大众传媒以及其它简便易行的形式和载体,向社会公开办事项目、进度和结果,完善公开承诺和接受监督机制。
      3.促进群众反映的突出民生问题的解决。高度关注和依法促进突出民生问题的解决,力争在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企业劳资关系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运用法治资源做足、做好、做优法治建设与为民服务结合的文章。
      (四)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
群众参与度与满意度关联性大,参与权指数每增加一单位,平均满意度就会增加0.11个单位,从以往测评结果来看,相对而言群众参与面不广,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因此要细化各项举措,着力在提升群众参与度上下功夫。
      1.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健全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开度,完善决策的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强化民主意识,对民生关注的事项,要进一步梳理,分类列出向群众公开事项,群众参与事项、评判事项、监督事项等,不断增强政府政策、信息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2.增强宣传发动群众的主动性。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总结政法工作的新作法、新经验、新典型。进一步突出抓好群众宣传发动工作,主动请群众参与,通过举办各种各样的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调动群众积极性,从而有效吸引更多的市民和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参与法治建设。
      3.深化群众监督评议力度。重点在城市规划、干部任用、廉政建设、实事工程、基层执法等群众关注的事项上,强化群众的监督评议,让群众做评判员,增强社会管理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群众互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基层执法评议活动,对基层站所的公开、服务、执法等事项,广泛开展各类评议活动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不断提升群众对基层依法治理的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共同实施。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切实把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责任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上来,把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的各项措施上来。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反映社会公众评价意见,积极宣传典型先进,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狠抓责任落实。要以提高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要对安全感和满意度相关指标定期进行监测,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举措,做到工作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确保安全感、满意度有一个较大的提升。
 
中 共 昆 山 市 委 政 法 委 员 会
昆山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昆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