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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政法部门开展“诚信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查阅次数:3274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8日]
市各政法部门: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金秋经贸招商月”活动的召开,进一步加强我市政法机关效率效能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政法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服务发展的能力、服务企业的水平,决定集中利用今年9月份1个月的时间,在全市政法部门、政法干警中开展“诚信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全市思想作风建设大会落实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高点定位、高效集成、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解放思想观念、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政法机关服务企业的力度、提升政法干警服务发展的能力,为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赋予“昆山服务”品牌新的内涵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对照“决胜现代化”的新要求,加快发展的新需求、广大企业的新诉求,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形式、加大服务力度,通过优质、高效、及时的服务措施,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发展动力。同时,在深化服务、联系企业过程中,促进全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改进工作作风、提振精神面貌、提高工作水平,实现服务企业发展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双赢”的工作目标。
      三、重点服务对象
      1、全市各类注册资金多、投产规模大、职工人数多的大型企业;
      2、对我市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大、进出口数额大、上缴税收多的重点企业;
      3、市委、市政府重点引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较高的知名高新企业;
      4、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困难企业。
      四、服务措施
      1、召开一次企业座谈会。各政法部门和基层所队要以4类重点企业为主要对象,分级分别召开企业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听取企业和业主对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立足部门实际、发挥职能作用,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一次走访企业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三解三访三促”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活动,收集了解企业的各类诉求,上门检查企业在生产、储存等环节存在的治安、消防等方面隐患,并充分站在企业角度认识、思考问题,帮助制定成本低、针对性强的最佳整改方案,及时有效加以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一次联合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动。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针对偷盗原材料、成品及新兴的经济诈骗、盗窃商业机密等严重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争取在活动期间以速侦、速捕、速判等形式,打击处理一批涉企违法犯罪人员、破获一批相关案件,并通过有效追赃、及时发赃,竭尽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4、清理一批企业债务纠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要相互沟通、紧密协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恪守公平公正原则,查清事实、明确责任,清理一批在民事活动或刑事案件中产生的“三角债”、“多头债”等疑难债务纠纷,以司法介入、法院执行等方式,帮助企业讨回一批长年难以追回的“死债”、“烂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调处一批劳资双方矛盾。主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在日常工作中获取有关劳资矛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和案(事)件,要组织力量及时介入,认真开展说服教育、疏导沟通工作,及早化解劳资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限制在可控范围,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6、办结一批行政审批手续。政法部门窗口单位要对近年来办理未果的疑难审批件进行彻底的梳理,按照“应办尽办、能办快办”的原则,最大限度放宽条件、最大力度向上争取,集中为企业办结一批存在现实难度的行政审批手续,对于确因法律规定、政策限制目前无法办理的审批手续,要逐一仔细向企业说明情况,争取他们的理解。
      7、实施一次送法上门活动。市司法局要根据创建新一轮法治建设示范市的要求,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企业,通过设置流动摊点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增强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引导外来务工人员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观念,在平时生产、生活中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也要学会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各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诚信服务活动,把服务企业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分别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协调指导、督查考核,确保服务精神领会到位、服务要求贯彻到位、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一批突出困难,保证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2、注重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加强和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在“诚信服务月”活动中产生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向全市社会各界展示服务成果、展现我市政法干警在“决胜现代化”进程中饱满的精神风貌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拉近政法机关和企业、人民群众的距离,争取他们对工作的理解、支持。                
      3、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政法部门、基层站所队在工作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和配合意识,特别对于在服务企业过程中遇到需要多个部门协调的涉企疑难问题,要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我市政法机关之间服务企业的协调沟通常态机制,在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实效的同时,确保活动的健康开展。
请各政法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诚信服务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市委政法委政治处。联系电话:57703223。电子信箱:tangyh_110@163.com
 
 
 
 
 
 
 
 
中共昆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