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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政法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查阅次数:3294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8日]
市各政法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苏州市和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机关的效能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政法干警服务大局的意识、服务发展的能力、服务群众的水平,更好地履行深化平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项职责任务,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全市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会议相关要求,以“让人民的笑容更加灿烂”为主题,紧紧围绕“高点定位、高效集成、高质服务”的工作目标,推进作风再改进、机制再创新、效能再提升,不断增强广大干警服务基层能力、提高政法机关作风建设水平,努力为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赋予“昆山服务”品牌新的内涵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的意义
      1、提振精神面貌。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准要求等具体措施,引导全市政法机关和干警大力弘扬“敢于争第一、勇于创唯一”的新昆山精神,外找压力、内挖潜力,主动作为、创新实干,增强争当“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排头兵”的信心和勇气。
      2、促进政法业务。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过硬的工作作风、优良的服务理念、扎实的措施方法,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政法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在较好的基础和较高的平台上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3、提升机关效能。对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排头兵”的新要求,企业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的新诉求,不断加大服务力度、拓展服务广度、推进服务深度,进一步提高机关效率效能,全市政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年度效率效能考核中均获“良好”以上等次。
      4、密切警民关系。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认认真真的服务态度,实实在在的服务措施取信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基层群众对政法机关和干警的认同、支持。
      5、加强队伍建设。在为民服务、替民解忧过程中,有效增强政法干警的群众观念、宗旨意识。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中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内强外勤”的政法队伍,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先进典型。
      三、工作重点
      1、服务中心工作。站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高度,自觉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找准找实政法职能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为我市争当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排头兵创造良好的政治、法治和社会环境。
      2、满足群众需求。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作风建设和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所需;通过改进服务措施,实现群众所盼;通过提升机关效能、满足群众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认可度、对政法干警的满意度。
      3、助推企业发展。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快侦、快捕、快判涉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主动会同人社部门及早发现、努力化解劳资纠纷,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发展注入“正能量”。
      4、深挖内部潜力。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各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加快建立“倒逼”机制,立足部门职责,充分挖掘在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潜力,实现在服务基层中有新举措、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亮点的工作目标。
      5、完善联动机制。在建立健全内部作风建设制度的同时,全市政法机关对于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要探索建立联动机制,以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主动加强横向联系沟通、紧密协同作战,形成政法工作服务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措施任务
      1、认真组织学教活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全市政法机关要定期集中组织干警开展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他们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抵制、有效解决“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每位政法机关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其中驻点调研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深入村、社区、企业走访调研,真切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所想所盼,并积极发挥部门作用,力所能及帮助基层单位和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进一步拉近警民距离。
      2、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有效促进科学决策。结合“三解三访三促”和各类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虚心向群众征求加强政法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采取设立书记、局(院)长信箱、开通政务微博等形式,虚心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作出决策、形成纪要的程序形成人事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的决策,保证政法工作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避免因决策失误造成资源浪费、工作被动现象。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实施阳光操作。对本部门公开事项进行系统梳理,扎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大力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平台和政府信息网站充分公开本部门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情况,对于各项行政审批流程、所需手续以及非涉密执司法标准、依据、结果等做到全面公开、阳光操作。在单位内部要及时公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中层干部任免交流、基建项目和物资采购、干部评先选优、年度计划目标和总结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充分保护干警和职工的知情权,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政法事务管理。
      4、大力开展练兵培训,扎实提高履职能力。灵活采取集中授课和网上自学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公共危机应对、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保证每名干警每年脱产学习不少于7天时间。鼓励干警利用工余时间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学历层次提升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经常性组织案卷制作、痕迹鉴定等岗位练兵和竞赛活动,提高一线干警的实战技能,坚决避免因业务不熟、技术不精发生政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或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诉讼败诉现象,有效维护政法机关良好形象。
      5、着眼创新服务举措,加快提升机关效率。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严格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办结、完成各类服务项目。深化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改进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内容,探索采取人文化、个性化服务措施,尽可能满足基层群众和企业的需要。按照审批提速、网上审批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撤并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大力开展重点地区整治、深入推进法治实事工程,围绕食品卫生、公共安全等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立足工作实际、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参与、果断处置。
      6、不断增强大局观念,主动参与全局工作。全市政法机关和干警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在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要立足部门实际,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加、主动配合全市各类创建创优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重视网络服务平台建设,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办事流程,认真受理市便民服务中心交办的各类办件。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部署,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坚决杜绝因部门利益驱动、本位主义至上等因素,出现变通执行上级决定、打折完成本职工作现象,影响全市中心工作、重大活动的进展。
      7、稳步健全规章制度,注重规范内部管理。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及时将本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等方面先进的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广开来。进一步梳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各项业务工作的一般流程、标准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主体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加快建立健全部门惩防体系,对用人用财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加强责任追究。根据形势变化、工作需要,及时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并编印成册、下发到每个干警,在政法各部门内部逐步形成按规矩办事、以制度管人的良好工作局面。
      8、有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要定期对本单位、部门机关作风和效能效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的要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将考核情况和个人年终的考核结果紧密联系起来。以开通热线电话、设立网上信箱等形式,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工作中获取的政法干警违反市委 “六个严禁”要求,存在利用职权向外推介项目捞取好处现象,或者因工作效率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而使企业丧失发展机遇、群众遭受重大损失的,一律严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9、积极提倡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六项”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等方面入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资源真正用在改善办案条件、促进业务工作、服务基层群众上。严格实行、科学编制部门预算,除正常增人增资和全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追加预算外,杜绝向上申请追加经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严禁在部门经费中报销非工作支出的奢侈品、超标准接待费用。移风易俗、转变观念,大力宣传、认真执行公共机构节能要求。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监督检查。各政法部门要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有关职能科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科学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的计划方案。要定期监督检查一线科室庭所在执行上级政策、服务基层群众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不足之处、弥补薄弱环节。
      2、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宣传推介。认真总结基层政法机关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先进做法,优秀经验。主动加强和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宣传政法机关在加强效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基层意识、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3、坚持因地制宜、勇于开拓创新。充分发扬“敢于争第一,勇于创唯一”新昆山精神,针对本部门的具体业务范畴、服务对象等情况,出实招、求实效,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探索、努力解决政法机关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遇到的各类作风建设问题。
 
 
 
 
 
 
中共昆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9月24日